人才选拔的原则和任用步骤
2016-05-31 13:49:56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人才招聘一方面可以为公司注入新的核心人才,另一方面对于公司的发展也会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在核心人才的招聘选拔和任用上一定要经过慎重考虑。
集团核心人才选拔任用的操作步骤通常包括前期准备、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评价、组织考察和确定聘用四个阶段。内部选拔和外部招聘在这四个步骤的具体操作上会略微有所差异。
集团核心人才外部选拔任用操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确定公开招聘岗位。根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进行公开招聘的岗位,并报审批。
确定任职要求。如果为新增岗位,公司需要对拟公开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要求、薪酬待遇等进行规定。
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确定选拔的方式与评测题本。人力资源部需要根据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并准备好相应的评价题本。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
岗位发布与报名。通过猎头、网络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接受公开报名或推荐。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选,报上级审定。
三、评价阶段
企业需要通过多轮按照前期确定的评价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
四、组织考察和确定聘用阶段
确定考察人选。办公室对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企业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前需与考察对象沟通,根据情况商定考察方式及谈话范围。如经考察第一人选基本合格,一般不再考察其他人选。
党委(党组)审查。国有企业还需要根据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总裁)的提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企业党委(党组)对聘用人选进行审查。
任前公示。就拟聘人选的基本情况、拟聘职位等进行公示。
依法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后的有关工作。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对聘任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胜任本岗位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经考察不能胜任本岗位的,按劳动合同要求予以解聘。
集团核心人才内部选拔任用步骤
一、准备阶段
确定竞聘岗位。根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拟进竞聘岗位,并报上级审定。
成立竞聘工作小组。小组负责竞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制定竞聘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组织机构、竞争上岗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确定选拔的方式与评测题本。人力资源部需要根据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并准备好相应的评价题本。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
岗位发布与报名。通过适当方式在企业内部公开发布竞聘通知。报名主要采取个人报名方式,也可采取组织推荐、民主推荐等方式。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竞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对竞聘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条件的竞聘人选,报上级审定。
三、评价阶段
企业内部竞聘通常采用笔试工、演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候选人评价。
四、组织考察和聘用阶段
确定考察人选。对笔试、演讲答辩等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公示。对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竞聘岗位等进行公示。
组织考察。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党委(党组)审查。党委(党组)审查。国有企业还需要根据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总裁)的提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企业党委(党组)对聘用人选进行审查。
依法聘用。聘用人选经审查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岗手续。
见习期满后的有关工作。见习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对聘任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胜任本岗位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经考察不能胜任本岗位的,按聘用协议要求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