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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知情权和员工的隐私权

  “突然发现你在公司里的MSN、QQ被老板监控,你会怎么办?”在热门论坛的一个帖子中,楼主“乐在祺中”称自己的一个朋友因老板偷看了其与老公的对话,从而愤然辞职。

  此帖立马引起众网友热议,而问题的焦点在于老板对于员工信息的了解需要和员工自身隐私权之间的取舍。有供职于公司技术部门的资深人士爆料,老板通过电脑信息技术“监控”员工在即时通讯工具甚至企业邮箱中的操作和聊天记录已然成为深藏在不少公司内部的“潜规则”。

  对此专家表示,企业监控员工聊天记录或在法律上没有违法,但是道德层面的失范对企业影响会更加严重。

  监控聊天在全球企业都常见

  随着高科技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讯技术设备在企业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但是新技术和设施的应用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高科技通讯设施的使用给企业在沟通方面带来诸多的便利和好处;另一方面,不当的使用或者滥用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或者社会声誉方面的风险或者损失。近年来,伴随着这些高科技通讯技术设施的使用而引发的问题和争议也逐渐增多。

  上海同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方文怡向本报记者表示,整体上来看,涉及商业秘密如对外报价、采购、贸易和销售类的企业和涉及到研发性、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都会有监控聊天记录的手段,主要是因为如果这些机密信息一旦公布出去就会对企业造成损失。

  “另外,一些企业对员工监视聊天记录是因为员工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还有的是因为担心员工利用公司网络传输文件,占用公司的流量。”

  更有一位在企业信息技术部门供职了多年的人士向记者爆料:“获取员工的MSN聊天记录在技术上十分简单,毫不夸张地说,只要我想知道,我就可以看到所有人都在网上说了什么。”

  更令人惊异的是,该人士还暗示自己对于其他同事聊天记录的监控是在公司领导的“默许”下进行的。“我们公司只有我们少数几个技术部门的负责人有权限看到大家的聊天记录,这些老板都是知道的。”

  资深管理顾问王祝永则告诉记者,企业出于规避法律或者道德风险、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等目的而对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使用公司通讯设施进行的活动进行监控已经不是特例,事实上全球企业都是如此。

  监控聊天是否违法难界定

  虽然监控员工聊天记录已经成为企业内部的一个公开的秘密,但近年来高科技通讯技术设施的使用而引发的劳资双方争议也逐渐增多。但是到底是否违法,依然很难界定。

  员工关系在线的负责人叶燕认为,公司电脑是公司的财产,是用来方便工作使用的,所以公司有权查看电脑存储的数据。在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员工利用公司电脑处理私人事务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可以选择不存储,如果为此而受到监视,也是没有法律依据去指控的。

  不过她指出,从道德层面来讲,如果事前没有说明,企业私自监控员工的聊天记录,那是有些道德失范的。

  王祝永则表示,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的使用有相关法律法规管制和约束,但是对于企业监控员工使用通讯设施(包括网络聊天)似乎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此外,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也没有禁止企业从事这些监控活动。因此,企业适当的监控行为并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严格意义上讲,监控聊天记录不属于企业的正常管理职责,如果员工就此提起诉讼,企业是理亏的一方。”方文怡告诉记者,因为这涉及到员工的隐私权,使用不合理难免给企业带来一些麻烦。

  监控前要确保员工的知情权

  对于企业监控员工聊天记录的行为,有关专家进一步指出,这本质上就是老板的知情权和员工的隐私权的较量。而就如胳膊扭不过大腿一样,在这个较量的过程中,多数员工是无法与企业抗衡,只能默默忍受。

  “其实老板的监控权和员工的隐私权自始至终都是相互冲突的,然而二者都是很有必要的。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二者达到一个折中、妥协。”方文怡表示,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企业对需要保密的岗位实施监控时,首先需要和员工进行协商。企业最好首先做好制度的规定,确定何种行为才算是违纪,并且不能因为聊天记录作为辞退员工的借口,聊天记录的监控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

  “首先老板的知情权是管理上的知情权,员工的隐私权是建立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保障自己的基本权利,企业当然不能干涉过多。”叶燕认为,这两个问题的协调应该建立在“公私分明”的基础上,与公事有关的老板有权知晓,与公事无关的员工可以维权。

  王祝永则认为,问题实质不是老板的知情权,也不是员工的隐私权,而是员工利用公司的各种通讯工具是否适当,是否给企业带来法律和声誉方面的风险。

  他分析,如果企业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监控员工使用通讯设施时涉及员工的隐私,只要企业没有泄露该员工的隐私,一般不应该认为企业不尊重员工的隐私权。隐私权的维护应该有合理的边界。

  他进一步指出,当企业采取监控措施时,必须把相关的规定公示于所有员工并要求员工必须签署有关使用行为规范,否则不予聘用。如果“不宣而做”,或者在监控过程中滥用监控措施,则难以让员工理解和接受。如果企业对于员工的监控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则属于违法的监控行为,企业应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但事实上,从道德上的层面考虑存在一些灰色区域,这也是许多学者研究的一个问题。企业的监控措施不违法,但是可能违反道德的规范。因此企业的监控行为应该严格管制。

  最后,如果员工发现企业滥用监控行为、个人的隐私被企业泄露、给个人造成精神和声誉等方面的损失和影响时,如果有充足的证据,应该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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