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场合,员工给老板提建议或忠告,也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是协助老板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好一个员工的正确之举。但是效果如何,取决于员工行事的方式,取决于员工是否在正确的时间、地点,以正确的方式做了正确的事情。
我们知道.八面玲珑的人是不会死守教条的,他们的特点就是善于变通。
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的乔治·古纳教授,在他教授秘书学时提供了这样一个案例:
有一天。一家公司的经理突然收到一封非常无礼的信,信是一位与公司交往很深的代理商写来的。
经理怒气冲冲地把秘书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向秘书口述了这样一封信:“我没有想到会收到你这样的来信,尽管我们之间存在一些交易。但是按照惯例,我还是要把这件事情公布出来。”
经理叫秘书立即将信打印出来并马上寄出。
对于经理的命令。这位秘书可以采用以下四种方法:
第一种是“照办”。也就是秘书按照老板的安排,遵命执行,马上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把信打印出来并寄出去。
第二种是“建议”。如果秘书认为把信寄走对公司和经理本人都非常不利,那么秘书应该想到自己是经理的助手,有责任提醒经理,为了公司的利益。哪怕是得罪了经理也值得。于是秘书可以这样对经理说:“经理,这封信不能发,撕了算了。何必生这样的气呢﹖”
第三种是“批评”。秘书不仅没有按照经理的意见办理。反而向经理提出批评说:“经理,请您冷静一点。回一封这样的信,后果会怎样呢﹖在这件事情上难道我们不应该反省反省吗﹖”
第四种是“缓冲”。就在事情发生的当天下班时,秘书把打印出来的信递给已经心平气和的经理说:”经理,您看是不是可以把信寄走了﹖”
乔治·古纳教授在教学中选择了第四种“缓冲法”。
他的理由是:第一种“照办法”,对于经理的命令忠实地执行,作为秘书确实需要这种品质。但是仅仅“忠实照办”,仍然可能是失职。第二种“建议法”,这是从整个公司利益出发的。对于秘书来说,这种富于自我牺牲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可是,这种行为超越了秘书应有的权限。第三种“批评法”,这种方法的结果是秘书干预经理的最后决定,是一种越权行为。
乔治认为,第一种和第二种行为虽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但是毕竟还有可取之处,而第三种方法是最不可取的,因此建议采用第四种方法。这是在秘书的职责范围内。秘书巧妙地对老板决策施加影响,既无越权之嫌,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而是最好的办法。
作为员工,你通过对这个案例的分析之后有何感想﹖请你记住以下3条建议:
1、老板说什么就做什么,只听命令行事的员工不是一个优秀的员工,也是对老板最不好的交待。
2、虽说员工是老板的助手,可是超越职权范围办事也是不可取的,这也是聪明的员工不会做的。
3、聪明的员工应该巧妙地对老板发挥影响而不越位,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所以,在协助老板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分寸与角色艺术,出力而不越位。
在上面的案例中,建议法因为有越权之嫌而被乔治·古纳教授排除了。不过在很多场合,员工给老板提建议或忠告,也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是帮助老板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好一个员工的正确之举。但是效果如何,取决于员工行事的方式,取决于员工是否在正确的时间、地点,以正确的方式做了正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