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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宝宝判断能力的发展

  判断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是事物之间或事物与它们的特征之间的联系的反映,推理是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是在已有判断基础上推出新的判断。概念,判断,推理这几种思维形式是互相联系的。概念的形成往往要通过一定的判断和推理过程。判断是肯定与否定概念之间的联系。获得判断主要通过推理。逻辑思维主要运用判断,推理进行。幼儿判断和推理的发展,是抽象逻辑思维的表现。

  学前儿童判断的发展变化有以下特点:

  (一)判断形式的间接化

  从判断形式看,学前儿童的判断从以直接判断为主,开始向间接判断发展。直接判断,主要是感知形式的判断,不需要复杂的思维加工,比如,3岁儿童指着一个带红领巾的女孩说是“王老师的小姐姐,”这是根据感知的特征来判断,是真正使用概念进行的,年龄较大的幼儿就会说:“王老师的女儿。”

  间接判断通常需要推理,反映事物之间的因果,时空,条件等联系,其中制约思维过程的基本关系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何其恺等(1962,1963)对学前儿童因果思维发展的研究,用实验材料具体说明了幼儿从直接判断事物的外在原因向间接判断现象的隐蔽的内在原因发展,

  李文馥等在研究儿童对面积的判断时发现(1982,1983),5、6岁儿童在判断两块相等的面积时,大部分依靠直觉判断。他们倾向于认为一块完整的面积比被分割开的同样面积大,或反之,如说“一整块大,许多小块小。”或“分成两块地就小,一大块地就大。”或说“四周有空大,一块地方小”等。7岁以后儿童大部分进行间接推理判断。6—7岁判断发展显著,是两种判断变化的转折点。

  (二)判断内容的深入化

  从判断的内容来看,幼儿的判断从反映事物的表面联系,开始向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发展,这种发展趋势和判断形式从直接向间接变化的趋势进展。幼儿初期往往把直接观察到的物体表面现象作为因果关系。例如,对斜板上皮球滚落下来的原因,3—4岁儿童认为是“(球)站不稳,没有脚。”对只有一条腿的桌子是否倒下来的现象,3—4岁儿童认为“要倒,是烂的。”

  对物体浮沉现象,该年龄儿童说:“火柴浮起来,因为它在水里。”“ 乒乓球是红的,没有脚杆,磁球不是红的。”这些判断都是根据表面现象,或偶然性的联系进行的。在发展过程中,幼儿逐渐找出比较准确而有意义的原因。例如,“球在斜面上滚下来,因为这儿有小山,球是圆的,它就滚了,要是钩子,如果不是圆的,就不会滚动了。”5—6岁幼儿,开始能够按事物的隐蔽的,比较本质的联系,作出判断和推理。如,“皮球是圆的,它要滚。”(桌子)断了三条腿,它站不稳”。“(乒乓球)空,会漂”。“(磁球)不是空的,是石头做的,就会落下去”。

  在这个过程中,幼儿的判断从反映物体的个别联系逐渐向反映物体多方面的特征发展。比如,较小的幼儿说:“火柴浮起来,因为它小。”较大的幼儿已经知道,“钥匙沉下去,因为小而且重,水轻。”判断和推理只有在揭示事物之间的本质和规律性联系时,才是正确的。幼儿起先对事物关系的判断是笼统而不分化的,如:“火柴漂浮,因为在水里。”以后逐渐分化和准确化,由上述事例也可以看出,幼儿能够把客体(或其特性)之间的联系(或关系)分解出来,并且概括起来,开始反映概括了的规律,分解的深度和概括性也就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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