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资源吧

当前位置:管理资源吧首页>>>meiwen>>>c5>>>百科知识

谈古论今说“避讳”

  谈古论今说“避讳”

  文/袁文良

  所谓“避讳”,通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人们说话或作文时,遇有犯忌触讳的事物,不直接表达出该事物,而用别的语句来表述。比如说“死”,从古到今,人们用“亡”、“尽”、 “殁”、“殒”以及“下世”、“辞世”、“谢世”、“逝世”、“去世”、“长眠”、“牺牲”、“捐躯”、“殉国”、“升天”、“做古”、“永别”、“与世长辞”、“停止呼吸”、“心脏停止跳动”等数十种同义的词语来间接表述,而不直接说“死”;另一种避讳,是指人物姓名的避讳,也就是说人们在说话或者写文章的时候,如果遇到应该忌讳的人物的名字时,不能乱用乱写,必须设法避开。孔子在记史的过程中,就明确地提出过,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种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有的一种历史和文化现象,是当时社会上下臣民不可不懂的一门政治学问,不能不遵从的一项政治法规。比如,皇帝的名人人要避,上司的名下属要避,长辈的名晚辈要避。就是朋友之间交往,也要处处留意,还要了解对方祖孙三代的名,免得无意中触犯而引起不快。

  人物姓氏的避讳,大约起源于周代。到了秦代,这种避讳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到汉代时,由于儒学在封建上层建筑领域中占据着统治地位,避讳制度更加完备,避讳范围也更加宽广。而到了唐宋以后,避讳之风更加盛行,达到了顶峰。所以,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时代,一个人从家庭到社会,单要记住各方面的避讳就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由此而引生的一些轶闻趣事,今日读起来也足以让人哑然失笑。

  汉高祖刘邦,由于避讳“邦”字,不仅在口头说话或书面写作时,该用“邦”时都改用“国”字,就是那些早已定型的文献,也要加以改动。比如,《论语·微子》中有一句“何必去父母之邦”,汉代时如果要用必须改作为“何必去父母之国”。汉高祖的吕后名“雉”,当时人们交谈或起草文书时,凡是遇到“雉”字,一律改用与“雉”同义的“野鸡”代之。

  自号长乐老的冯道,后唐、后晋时历任宰相。有一次,他命一个门客讲《道德经》。谁知,门客却一再回绝,一个劲地摆手说:“讲不得,讲不得,万万讲不得。”原来,《道德经》起首的第一句就是:“道也道,非常道。”这显然连犯冯道的讳,门客怎敢开口呢?冯道明白原因之后,也不觉得笑出了声音。后来每每想起此事,冯道仍觉得好笑。没人时,自己还会笑着念出来:“道也道,非常道。”

  唐朝初年,中央设有六部,其中有一个部叫“民部”。但是,由于唐太宗名李世民的名字中含有“民”字,为了避讳,便把“民部”改成了“户部”,而且“户部”这一名称一直沿袭了下来。同时,为避“世”讳,人们做文章时便把“世”改为 “代”或“系”,“三世”也就称为“三代”。我国最早的一部记载姓氏源流的著作《世本》,早在战国晚年便已成书,这时也不得不改称为《系本》。

  宋高宗名叫赵构,为了避讳,不仅“构”字本身不能用,而且凡是与“构”同音乃至只是音近、形似的字,如够、沟、购、毂、垢、勾等50多个字都要避讳,都不能用。当时四川有一个与“构”同音的“勾”姓大家,由于要避讳,不得不把姓改了。可是,由于姓勾的这一个家族太大了,且又散居各地,联系诸多不便,于是在改姓的过程中,只好各行其事。有的加了偏旁,有的在原来的“勾”字上增加或减少笔画,有的只好改变了“勾”的读音。

  清代大兴文字之狱,其中不少是由避讳引起的。雍正四年,礼部侍郎查嗣廷迁任江西考官。他将当时规定的必读书《大学·右传之二章·释新民》中的一句现成话“维民所止”作为考题。这句话原出自《诗经·商颂·玄鸟》篇,是颂扬王者的。谁知竟有人告发说,原句中的“维止”二字,是将“雍正”二字去了头,暗示雍正要被砍头。雍正皇帝一听,勃然大怒,立即将查嗣廷革职问罪。终致查嗣廷病死狱中后,还戮尸示众。其子也因此而坐牢,家属也被流放。不仅如此,由于查嗣廷是浙江人,因而浙江省也因此受牵连,被下令停止乡会试六年。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也因考题而被送上断头台。这年,胡中藻受命担任考官,他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然而,因试题中有“乾”和“龙”二字,被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因而被判死罪。

[Ok3w_NextPage]

  更有奇者,为避他人的讳而改掉自己的名字。北齐有个熊安生,去拜见和士开与徐之才,因为和士开的父亲名安,徐之才的父亲名雄。他想,自己的姓名中的“熊”字犯徐的讳,“安”字犯和的讳,于是自称为“触触生”。无独有偶,明末有个湖广巡抚叫宋一鹤,一日去参见总督杨嗣昌,因杨父名鹤,为避讳计,他便在名帖上写上了“宋一鸟”。

  避讳之俗还经常闹出笑话。南宋钱良臣,讳言其名。教儿子避讳,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读时都改读为“爹爹”。有一天,他的儿子读《孟子》中的“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时,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原为尊敬,反成辱骂。陆游《老学庵笔记》中记载有这样一则故事:宋代有个州官田登,讳言“登”字,连同音字也不许提,见“登”的音一律称为“火”,谁要是触犯必将受到重责。元宵节夜晚全城照例张灯,于是大街小巷贴满了告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见者无不哑笑。流传的俗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即源出于此。

  在历史上,不但有因避讳而不说、不写、不做官的,还有不做、不游、不听的。北宋诗人徐积因其父亲名石,便一生不用石器,走路遇到石头也要避开不踩。如果遇到非走不可的石桥,便请人背他过去。同时代的刘温叟,因其父亲名岳,便一生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南北朝谢凤的儿子谢超宗,有一次去看王僧虔的儿子王慈。当时王慈正在练字,没有立即放下笔。谢超宗对王慈说:“你的字与你父亲的相比,如何?”王慈说:“我的字比之大人,如鸡比之凤。”谢超宗听到“凤”字,犯了父讳,赶忙狠狈逃走。东晋桓温的儿子桓玄,初任太子洗马时,有个叫王大的前来祝贺,桓玄设酒宴饮。王大嫌酒凉不能饮,要求取温热的来。桓玄因犯父讳而流涕呜咽。

  不过,也有正直的人为了百姓的利益不吃这一套。宋朝有个徐申时任常州知府,讳言其名。属下有个县令申报地方情况,一连三次报告也未见批复,便亲自去见徐申。徐申非常恼怒,责问道:“你身为县令,难道不知道上司的名字吗?”这县令不以为然,反而大声说:“我申报的事,申到府上不理,就申到监司,监司不理,就申到户部,申来申去,非到申死不止!”徐申拿他没办法,只好一笑了之。

  通联:(450052)郑州市淮河路53号院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袁文良

  电话:13598831881 E-mail:ywl728@sina.com

meiwen首页 更多mei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