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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用太在意自己

  《刀锋》这本书的口碑向来不错,连我最敬慕的两位博学多才的朋友都推荐我要好好读一下。我一口答应,找个机会好好读读,却没有始终去做。终于有了个机会,一位朋友把旧书寄放在我这儿,惊现有毛姆的四本书,其中之一就是《刀锋》。趁此好好读读,真是大快人心。

  读完这本书也就花了三天工夫,利用晚间休憩,一口气给读完了。读罢,心中有些惆怅,还有些意犹未尽。我对那些人物的结果感到满意,却又不仅仅是如此,我还渴望知道拉里坦然面对生活,去过一种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生活以后,他还会有更有趣的生命体验吗?可惜,毛姆说他再也不可能遇见那些主角了。

  其实拉里一直在寻求的某种问题的答案,也是我所苦苦思索的。对终极问题的思考,或者形而上学的追求,是我和他的相似之处。这也是为什么在我关注宗教信仰的两年以后,读完毛姆有一些深刻的领会,不但想说,而且想写。这是再好不过的安排,倘若两年前以我的底子阅读,恐怕觉得《刀锋》是很精彩的小说,仅此而已。毛姆的叙事方式独特而新颖,但我没多少能力可以从文学评论的角度去谈一谈这本书。但是现在,我能借用自己对哲学和宗教信仰的一点粗浅认知,谈一谈这本书了。而且,我认为这么做挺有必要的。

  我必须得承认我很欣赏伊莎贝尔,这个聪明、懂得打点生活的女人。如果有所谓的成功的女人,那她就是当之无愧。在家庭遭受最严重的危机时,她力挽狂澜,安抚丈夫,抚养女儿,她是个坚韧的女人。我时常跟朋友聊天说起,一个家庭会不会越过越好,哪怕在灾难中泵然倒塌最后还能东山再起,要看那家的女主人品性如何。女主人的性格也决定着家庭的命运。

  不过伊莎贝尔之所以没能和拉里结婚这件事,没什么可遗憾的。毕竟这是价值观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拉里是向内探索的人,他追求的是灵性。伊莎贝尔虽说谈不上是庸俗的女人,尽管毛姆的笔下她是如此窈窕可人,典雅明媚,但她还是属于活在表面的人。

  大多数人就是如此。为了营造一个幸福之家,过上体面的生活,奋斗、坚韧、精明都是必不可少的。这样的生活态度无可厚非,他们不是什么大恶之人,生活中他们还是充满了善意。

  比这悲哀的人生在书中也出现过,那就是艾略特舅舅。对于他奢华而慷慨的交际生活不需我再详述。他的结局充满了悲剧色彩,然而他是那样欢天喜地地拿着主教大人的介绍信叩起天堂的大门。纵观他整个人生,就像一出荒诞而滑稽的戏剧,舞台永远是繁复华丽的贵族社交背景,就像那不愿意宴请艾略特的亲王夫人的焰火晚会那样,绚烂夺目但却空洞无比。glzy8.com/zl/转载请保留

  可是即便如此,艾略特舅舅就是一个坏人吗?那倒不尽然。他势利,他的谦逊也是为了客套,仅仅是为了表达他自己的尊贵,他傲慢、急功近利,但他不是个坏人。说句实在话,社会也需要他这样热忱的人。艾略特,热忱而苍白的人生。

  对于我们这些世界中的凡夫俗子来说,谁又有资格批评伊莎贝尔和艾略特舅舅呢?我们又何尝不是追随着感官的体验?就是达到了拉里的高度,也不会看不惯伊莎贝尔和艾略特舅舅的人生,最多就是从交集中萍水相逢一场而已。追求灵性生活的灵魂是向往自由的,他必然要无拘无束来去无踪。 对待世俗的态度,拉里和他们迥然不同。

  他把钱财散尽,听说拉里的原型维特根斯坦也是如此,资助诗人,经常为孩子们(孤儿)买苹果,谁要是苹果比维特的小,他就和那孩子换过来。毛姆在书本的结尾写道:“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我也只能借此感叹,是啊,钱是最大的遮蔽物,让人看不清前景;钱也是最大的储蓄罐,寄托着人的安全感。 我放不下。我和毛姆一样认为,钱可以维持自己的自由和尊严,钱就是不求人。

  有趣的是,我耳边还时常响彻慕道班老师的一句话:“当你不能放下钱财的时候,这说明在你心里,钱要比天主更重要。”这确实算不得什么虔诚,我甚至感到脸红。拉里说:“我要生活在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老实说不是为它们本身,而是为了它们里面的无限。”无限!说得真好!他比我更接近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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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能说拉里在接近上帝呢?拉里绝不是拒绝宗教信仰的人,诚如他在波恩遇到的恩夏姆神父所说的那样:“你是一个有极深宗教观念的不信上帝的人。上帝将会挑选上你。你会回来。是回到这里或者别处,只有上帝说得了。”拉里去印度体验了瑜伽两年,似乎他得到了什么,就是神秘主义的那些体验——静穆、谦虚、退让、专心致志、甚至解脱。但其实他什么也没得到。

  印度教中无我的归宿是虚无,这不可能使得拉里就此满足。永恒的与时间毫无关切的轮回哲学,没有实存性,因此就不会有张力,这当然不可能产生焦虑。而世人逃避焦虑和张力也是一种欲望,这些纯精神的运动在印度那么有市场,甚至吸引西方的人士,完全可以理解。

  但这种哲学不能带来与俗世的圆融,拉里明白,“我不但是我的灵魂,也是我的身体。”最终,拉里还是要回来。“当我清算了今生的前因后果之后,我就不会再回到世界上来。一想到这里,我不禁充满惶惑……我愿意接受形形色色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企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

  对于我,拉里简直是我的榜样。我自三年前离开商业职业生涯,读书,写字,为的什么?为了名利?为了成为一名大作家?我很清楚,那些被历史记载,留在世人心口的大作家之所以成名,都是无心栽柳的结果。那只是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这个世界上所有被人记住的思想家、哲学家、神学家、作家,还包括科学家,都是伟大的探索者,孜孜不倦生生不息地探索着真理。不过也指不定在世界的某一角落,默默无闻地生活着一个拉里,谁知道呢。

  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把我探索当中获得的东西拿出来分享。在这个世界上我两三个知己,所以我并不感到孤独。我还不至于像黑塞的荒原狼那样,随时准备一把锋利的刮胡刀割掉自己的喉管。我没有那种冲动和沮丧。

  黑塞在那本充满自传色彩的小《在轮下》说里表达了自己想死的欲望,我要比他幸运得多,我没有受到别人的逼迫和教育体制的压抑。虽然我也做过许多错事,但是回头看看,也没什么可悔过的。

  我告诉自己,留恋都不要去留恋,致青春什么的,并不适合我。我要朝前看,不能再拖泥带水,用好每一分钟,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生命的长度。我就是这么想的,突然之间,我的人生仿佛也变成了一件副产品。那有怎么样?在真理面前,谁也不用太在意自己。管理资源吧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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