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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土尔扈特部落史(三)

新疆土尔扈特部落史(三)

  第三章  明代的土尔扈特部落

  第一节  由客列亦惕到土尔扈特

  1368年,各族人民的大起义推翻了元朝的统治,原农民起义军领袖放牛娃朱元璋建立了明朝。由于明朝政府实行封建闭关锁国政策,中央政府对故元势力及土尔扈特部落政治控制削弱了,土尔扈特部落贵族获得了更大的政治独立性,军事实力也增强了,一个强有力的元朝的瓦解,使东西蒙古各部都想争夺蒙古的汗位和掌握蒙古的实权。土尔扈特的首领们也自称为太师,而蒙古只存在着一个汗位。明代,无论西蒙古任何一个部落强大到何种程度,都无法实际控制东蒙古的各部落,因为他们缺少“黄金家族”的显赫的出身,支持者及其势力大为减弱。15世纪是蒙古进入封建正统时代,土尔扈特部落尽管在卫拉特各部中是较为强大的一个部落,同样也无法夺取全蒙古的汗位。

  明建文二年(1400年),东贴木儿汗继承全蒙古的汗位之后,其子坤贴木儿继承汗位。阿鲁台任知院,以后又任太师。明永乐三年(1405年),蒙古各部在阿鲁台的率领下出兵攻打明朝。明朝为了挑拨土尔扈特部落(阿木古朗凯王)和阿鲁台太师之间的关系,以达到远交近攻、分而治之的目的。多次派使臣和阿木古朗凯王联系安定边疆之事,土尔扈特部落积极予以协助,使明朝很快打败了阿鲁台的势力。

  元朝灭亡之后,土尔扈特部落一直是东西蒙古中一支强大的势力,辉特部的秃孛罗称蒙古汗10年,同土尔扈特部落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当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明朝和东西蒙古,谁没有土尔扈特部落做支持,谁就无法统治全蒙古。明朝和土尔扈特部落共商安定众蒙古之计,封太平为贤义王((1409年明政府封辉特部秃孛罗为安乐王,封绰罗斯部马哈木为顺宁王,封客列亦惕部太平为贤义王。见《明太宗实录》卷六十,永乐七年(1409年)五月乙末。)就等于安定了整个蒙古族区域。

  明朝利用土尔扈特部落稳定了东西蒙古之后,明永乐七年(1409年)随即在蒙古族聚居区授官设治,在各地设卫所,在各部落中设都督、指挥、千户长、百户长和镇抚等官制,其均由各部落中的大小封建主充任。土尔扈特部落与明朝建立了正式臣属关系,明朝政府就从此开始统治全蒙古人民和土尔扈特人民。

  阿鲁台太师为了夺取故元的汗位,推举绰罗斯部脱欢为代理人,明朝政府为了西部蒙古的更加稳定,于永乐十六年(1418年)同意脱欢承袭其父马哈木的爵位,封为顺宁王。脱欢表面上表示忠顺明朝。

  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初,顺宁王马哈木第一次同贤义王太平、安乐王秃孛罗等人一起向明朝政府称臣和选派使者驻扎大都城。但脱欢等人怕贤义王太平和土尔扈特部落对明朝政府真正的忠顺,在永乐二十二年七月,贤义王太平被顺宁王脱欢杀害。土尔扈特部落随即人马溃散。(《明太宗实录》卷一二八,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十月辛亥。)安乐王秃孛罗失去控制全蒙古的靠山,也在同年底被脱欢杀害。明宣德元年(1426年),明朝政府为了用土尔扈特部落钳制脱欢,又袭爵太平之子乃剌忽为贤义王。为此脱欢大为不满,随即派兵征服了土尔扈特部落,并让土尔扈特部落作为他的附属部落,随绰罗斯部落东征西杀。明政府国力虚弱,无力西顾,只好听之任之。明宣德九(1434年),脱欢利用土尔扈特部落的军队袭杀了妄图恢复故元势力的阿鲁台太师。

  明正统二年(1437年),绰罗斯部落的脱欢太师将客列亦惕部落正式更名为土尔扈特部落,意思是护卫军部落或常备军部落,语意即最强大的部落,因当时脱欢利用土尔扈特部落打败故元的大汗阿岱汗后,又接二连三地征服卫拉特的众多部落。脱欢之意把卫拉特蒙古组成一个整体,成立了大四卫拉特联盟,这时他特别需要土尔扈特真诚的支持,他曾说:

  离开窝巢的鸟儿,像美丽的孔雀一样典雅俊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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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森林的马鹿,像奔腾的大海一样渊博浩渺;

  离开故乡那颜,像伟岸的大山一样忠诚崇高。

  因此命名为强大的土尔扈特。

  此时,这位绰罗斯部落的脱欢太师既有土尔扈特部落作为统治的支柱,又有大四卫拉特联盟尊其为太师,可谓权倾一时,在蒙古诸部落中被誉为:

  以苍劲的雄鹰为翅膀

  驾乘着战车旋转在战场

  箭法神奇,胆略过人

  生来勇猛的君王

  居住着大山一样的帐房

  因他不是大元后裔,在死守封建正统的15世纪,要想成为全蒙古的核心只能是梦想。明正统五年(1440年),位高权重而野心难以实现的脱欢带着遗憾去世,其子也先继位。也先仍然妄想继承成吉思汗和忽必烈的业绩,并作为奋斗的目标,把主要的矛头指向明朝政府,以图推翻明政府,统一全国,恢复蒙古大汗帝国。但是,也先的其兄其弟,以及蒙古各部落,纷纷背叛也先,一时东西蒙古大乱,土尔扈特部落为了整个蒙古的稳定,在关键时刻帮助了也先,助他一臂之力,有力地巩固了也先的西蒙古的盟主地位。

  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也先太师向东西蒙古各部发出了“令彼南迁,与我大都”的口号(《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四,正统十四年十月庚戌)。是年七月也先率军袭击宣化卫所土木堡之地,明英宗被俘,明军覆没。明景泰二年(1451年),也先又起兵攻杀脱脱不花王,并自立为全蒙古的汗,自封为大元“天盛可汗”,一时东西蒙古内讧蜂起。这时土尔扈特部落人民厌恶封建主的内讧,渴望安定和统一,他们不接受也先的约束,并将部落移至额尔齐斯河以北,而也先本人也在明景泰(1454年)被阿剌丞相所杀。土尔扈特部落南移准噶尔盆地游牧。

  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明政府封土尔扈特部落贤义王太平之孙满哥王为野乜可力之地的酋长之一((《明孝宗实录》卷一零一。))。当时野乜可力之地有一个强大的部落,它在当时安定了西部边疆的局势,使土尔扈特部落进入了这个部落所驻之地。满哥并担任这个部落的知院。

  明弘治九年(1496年),西蒙古各部发生矛盾,各个兄弟部落相攻。土尔扈特人民讨厌内讧,为了避免各部落互相残杀的局面,又退至伊犁河西岸和额尔齐斯河以北放牧。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东蒙古俺答汗大败卫拉特各部,使土尔扈特人民又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但仍然在额尔齐斯河流域放牧。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鄂尔多斯封建主库图克图彻臣洪台吉行兵四卫拉特于额尔齐斯河,征剿土尔扈特(《蒙古源流》卷六)。将土尔扈特部剿杀一半,存留一半,安置后撤兵。各部蒙古的互相攻杀,又使土尔扈特人民经受了一次劫难。http://www.glzy8.com

  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因牧地拥挤被占,土尔扈特部落首领和鄂尔勒克和杜尔伯特的首领达契台什及哈喇忽拉进攻硕垒乌巴什,曾一度获胜,不想返回时受硕垒乌巴什前后夹击,遭到惨败,哈喇忽拉妻妾儿女被俘。明崇祯元年(1628年),又为争夺牧地两部战争再起,土尔扈特部落首领和鄂尔勒克不愿参加这次兄弟部落相残的战争,主动退出。土尔扈特部落面对种种内讧外扰的压力,决定西迁伏尔加河,去西方寻找55个善良而又美好的腾格里(天)。

  第 二 节  四卫拉特联盟

  土尔扈特部落在明代仍然保持着封建领主制度。牧民逐步分为三个阶层:上等户、中等户、下等户。

  上等户:叫做“莎音洪”(内蒙古蒙语文史研究所编《蒙古族简史》第42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他们生活富足,牛羊成群至万,并拥有牧工放牧和仆人管理家务。他们必须向所属的土尔扈特各级领主纳赋税,服劳役,不亲自服役,要用仆人去顶替他们服役,他们在政治上欺压贫苦的下等户,在经济上剥削下层牧民。他们中一些人成了官吏,一些人成了领主的宗亲僚属,还有一些人因给各级领主效力有功,被免除了赋税和劳役,他们是王公贵族之下一个新兴起的富有殷实的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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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户:叫做“都未达洪”。他们的牲畜几百至千头不等,牲畜可以自给自足,他们自己放牧牲畜,没有仆人,家中的男子为主要的劳动力,担任放牧畜群,出外服役,家中的妇女进行家务劳动和较轻的生产劳动,如挤奶、剪羊毛等,中等户是被征用实物的重要对象。中等户有的是小封建领主。

  下等户:叫做“阿达尕洪”。他们只有少数几十只或近百只牲畜,甚至没有牲畜,生活极为贫困,无力缴纳赋税和财物,却是领主们征用劳役主要的对象,有的沦为贵族和上等户的仆人,有的给王公和富牧当牧工。这部分人数众多,占土尔扈特部落内比例最大,有的成了打马印的铁匠,有的成了制造挽车的木匠,有的成了专唱《江格尔》英雄史诗的“江格尔齐”。他们是土尔扈特部落主要的生产力,他们和中等户一起养活整个土尔扈特部落。

  封建领主和上等户对中下等户的剥削有以下几种形式:

  1征税:他们根据中下等户牲畜的多少,按百五税征收,即有百头牲畜每年交五头牲畜,用作部落公共费用和通贡费用。

  2摊派:如遇移牧、婚丧、祭祀、文化、教育之费用等,也让中下等户摊纳,一般按百一费摊派。此费有能力者都要交清。

  3服役:让中下等户到封建主府中服役,如放牧牲畜、拾燃料、挤奶、剪毛、运水、筑圈等。

  4征徭:中下等户还要整修军器,自备鞍马,为领主出征作战,用人力物力保证驿站畅通;驿站所用牲畜、车辆物资要准备充足,为过往官员提供食宿等等。

  由于明朝政府对少数民族的闭关、控制的封建政策,又加之卫拉特也先等封建领主兴兵掠夺内地,“与我大都”的政策和明政府相对抗。明政府对卫拉特蒙古人民采取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的政策,给土尔扈特的中下等牧民造成了日用品奇缺,生活极为困难的境况,他们缺内地锅碗瓢盆、布衣绸缎、茶糖火石等基本生活用品。赋税、差役、兵役、驿役以及日常生活品的匮乏,使土尔扈特人民生活日益陷入贫困。

  领主们通过掠夺和剥削,过着身穿绫罗绸缎、口尝美酒锦食、手着金银首饰、逸乐无穷的生活(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论文集》第49页,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王公贵族等级森严,可汗、济农之下的有洪台吉、台吉、塔布囊等,他们是各氏族和各宗族部的领主。土尔扈特领主独自处理军事、行政、司法一切事务,大小领主参加土尔扈特领主召开的各种会议,应召出征、进贡、缴税、征役。

  明正统二年(1437年),卫拉特的绰罗斯部的脱欢立脱脱不花为岱总汗,自己称为太师。同年,并联合土尔扈特部与和硕特部打败了阿岱汗,脱欢为了对内统一卫拉特,对外号令全蒙古,又于同年建立了大四卫拉特联盟。

  第一卫拉特:绰罗斯部落、土尔扈特部落、和硕特部落(巴亚尔著《蒙古秘史》卷四,第462页)。5 I'     第二卫拉特:辉特部落、巴图特部落、土默特部落。6 d. j. `$ A" ]! p

  第三卫拉特:巴尔浑部落、不里雅惕合部落、兀良合惕部落、布喇斯部落、毕尔曼部落、黑勒特部落、吉拉特部落等。

  第四卫拉特:余下的全体西蒙古合并为一个卫拉特。

  早期四卫拉特联盟时期,土尔扈特部落、和硕特部落是绰罗斯部的附属部落,而不是与他平行联合的部落。当时的土尔扈特部落虽然是游牧在阿尔泰山以北、额尔齐斯河南岸广阔草原的一个强大的部落,但是由于部落首领贤义王太平被脱欢所杀,部落被脱欢打败,只得从属于脱欢的绰罗斯部落。

  以大四卫拉特建立起来的卫拉特联盟,实际上是西蒙古各部在行政、军事上的联合体而已,没有统一的经济基础和思想联系。明景泰五年(1454年),随着也先汗被杀害,看上去十分强大的大四卫拉特联盟,倾刻间重新分裂了(浩·巴岱、金峰、额尔德尼著《论四卫拉特联盟》第19页)。

  明成化二十二年(1487年),土尔扈特部落贤义王太平之孙满哥王脱离了已告解体的大四卫拉特联盟。西蒙古再次出现了统一的局面,卫拉特的额鲁特部落养罕为丞相,其叔阿沙拥立为最高太师,两人着手建立卫拉特联盟,在大四卫拉特联盟分裂32年后,又组成了小四卫拉特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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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卫拉特:额鲁特部落。

  第二卫拉特:辉特部落、巴图特部落,合并为一个卫拉特。

  第三卫拉特:巴尔浑部落、不里雅惕合部落合并为一个卫拉特。

  第四卫拉特:绰罗斯部落、和硕特部落、土尔扈特部落,合并为一个卫拉特(加班拉沙勃著《四卫拉特史》第182页,乌兰巴托,1976年版。)

  小四卫拉特联盟建立之后,阿沙太师和养罕丞相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协调内部关系,而解决这一问题极为困难。另外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打开通往内地的互市道路,解决这个问题又极为复杂,小四卫拉特联盟困难重重。明弘治九年(1496年),土尔扈特贤义王之孙满哥王与绰罗斯部养罕之子、首相阿歹不六发生矛盾,因阿歹不六侵占土尔扈特部落的阿尔泰山南麓大片牧地,遭到土尔扈特部落人民坚决反对。由于阿歹不六不公正,其领导权在小四卫拉特联盟逐渐丢失,并发生了两部人民“兄弟相攻”的现象。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出现联盟危机,导致了小四卫拉特联盟与东蒙古达延汗和吐鲁番阿黑麻汗的斗争,小四卫拉特联盟由于失败而解体了。

  第 三  节  经济的发展

  元末明初,由于八河流域草原受灾较多,土尔扈特已逐步从八河流域往南迁徙至阿尔泰山和额尔齐斯河、伊犁河流域、准噶尔盆地已成为他们固定的牧场。

  明代土尔扈特部落的经济已经形成相当规模,部落的封建主富户之家牛、马、驼已经数以万计,羊已有数十万计,他们进藏熬茶的费用马以1万匹计,“他们送给喇嘛的大牲畜(牛马驼)一次就达5千头乃至1万头(《明英宗实录》卷二百二十一,第十一、十二页;拉那特巴德拉著《札雅班弟达传》7—12页,乌兰巴托,1959年版。)”由于畜牧业经济的实力,使土尔扈特部落足以成为大小四卫拉特联盟的一支。

  土尔扈特人已开始使用骟马技术,选配种畜,保护幼畜的方式来提高牲畜的品种和质量,已经开始注意进行分群放牧,分种放牧,杂交优势,提纯复壮等一系列畜牧技术。他们更加注意保护草场资源,更加注意合理而有计划地使用草场,除以季节转场保护草场外,并出现隔年放牧来管理草场。这时不仅出现了由于牧业管理形成的水草丰美的私牧场,而且还形成了各级封建主通过权力而获得广阔富绕的成片的官牧场。这一系列的措施改善了畜牧业的条件,促进了畜牧业较快的发展。

  明代,狩猎业在土尔扈特部落牧民生活中仍然占有一定位置,20里至50里一个大猎围已不在少数。野兽不仅仅是他们改善生活之用,优美野兽毛皮成了封建主炫耀富有的象征,也成了牧民换取生活用品的一个来源。捕鱼不仅使用罩捕、叉捕和拉网捕鱼,已经学会使用船只在赛里木湖、在额尔齐斯河上驾船撒网捕鱼。采集不仅是为备灾时人食用,而且采集范围之广,如沙枣、野梨、山葡萄等,可以在受灾时喂牲畜用。

  明代土尔扈特部落的手工业得以发展,已经有了专门的木工、车工、钳工。他们不仅能制作牧民转场用的幌车、木轮车,而且还能制作精致牢固的战车。这时看一个封建主是否富有,且看他的车有多少,土尔扈特部落的大封建主当时已是车帐如云。内地的能工巧匠,俄国、瑞典、土耳其、德国先进的造车技术,使土尔扈特造车手工业甚为发达。土尔扈特部落通过战争掠获大批内地妇女,使家庭手工业制作品种增多,土尔扈特妇女学会了制作面食,如擀面条、包饺子、蒸馒头、烙大饼、炸油条,还学会烹饪肉食和蔬菜等。土尔扈特妇女还学会刺绣、挑花、织图、纺线等。民族风俗文化的交流,促进了土尔扈特部落经济的发展。土尔扈特部落和内地的联系日益亲密,土尔扈特迫切需要内地的日用品,而内地也迫切需要土尔扈特部的土特产品和畜产品、木材、盐碱等;内地的需要又促进了土尔扈特部落的木材采伐业、晒盐业、制碱业的发展。

  明代,针对故元势力退居塞北西域,但对中原仍有觊觎之志,明政府便沿长城诸险要地带建立了“九边”“三卫”(瞿九思著《万历武功录》卷七,俺答列传上。明政府设的九边三卫是大同、榆林、甘肃、宁夏、太原、辽东、贵府、蓟州、固原设置九个边疆重镇合称为“九边”,在长城以北设太宁卫、东胜卫、开平卫合称“三卫”。)并用封官授爵、军事征伐、开放贡市、限制贸易的办法,以达到控制蒙古稳定明廷的目的。这都使土尔扈特人民深受其害,陷入了食无釜,穿无帛、饮无茶则病的困境。土尔扈特部落南迁准噶尔盆地不久,生活日用品更加匮乏。而内地人民是耕少牛、乘少马,影响了内地经济的发展。蒙汉人民要求促进经济交流呼声日益强烈,在蒙汉人民一些私下的交易点往往出现了蒙古军民替汉族军民暸望放哨,汉族军民替蒙古军民牧马放牛的民族团结的情景。土尔扈特人民主要参加私下交易点有哈密、宁夏、肃州、青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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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政府和蒙古封建主对蒙汉人民实行了让步政策,主要开设了如下形式的交易市场:

  1、贡市:明政府让土尔扈特和各蒙部封建主派遣使臣带着数量众多的牛、马、羊、驼等土特产品,去明廷朝贡,明廷则用赏赐的名义予以钞币、丝绢、衣帽。明廷规定:朝贡有常时,道路有定处(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十八)(《明英宗实录》卷二三四、第九页。)

  2、馆市:贡使11月入京,来年2月离京。此间,贡使住在馆舍,遇有非朝廷所需或贡物低劣的剩余的,明政府亦许就所在馆舍与民间进行贸易。后贡使所带随从和贡物渐多,有时一次带随从达两三千人,活畜达十几万只,明政府无银出资赏赐以退贡,贡物在馆市交易兴隆。这是我国早期商贸城的雏形。

  3、马市:明政府和蒙部封建主在边疆专一交易军马的地方。开市期间,土尔扈特及蒙部封建主赶来大批军马上市交易,不少都是较富裕牧民的马匹。具体交易是与官府有联系的商民,他们利用官方或自己的资金进行交易,交换来的军马,除作为明政府军马外,大部分转卖给内地汉族人民耕骑之用。这种市场每年开1—2次,时间15天以内。

  4、互市:是蒙汉人民在明廷指定的地点,进行的一般性贸易的市场。这种市场是明政府控制下进行的,明政府专门委派官吏负责组织、管理市场事务,调剂市场的货物和市场流动资金。这种市场1年只开1—2次,时间也只有3—15天不等。互市也叫官市,畜产品和土特产品官方发给定价,就是易货贸易也如此,每只牲畜值绢、布各若干都有规定。

  5、民市:是蒙汉人民自由交换的市场。就是土尔扈特及各蒙部人民用马、牛、羊、驼、驴、骡、毛皮、马鬃等物与汉族商人交换绫罗绸缎、布针线、粮食等物。市场自由定价,仍由官方管理,“禁货兵器铜铁(《明英宗实录》卷四十一,第十页《巡抚大同右会都御史卢睿言》。)”发生土木堡之变后,民市停止。

  6、私市:是不受明廷限制政策所束缚的民间自由贸易点。私市以后发展到远近商贾多以铁货与蒙部交易。“村市居民相率犯禁,以斧得裘,以铁得羊肘,以银耳得马尾,以火石得羔皮,明廷虽发布多次命令,禁绝私市,遭到了蒙汉人民坚决的反对(《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五十,第八页。《明英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七,第六页。)”明政府只好不了了之。http://www.glzy8.com

  明政府对土尔扈特及蒙部人民的贸易限制颇多,所谓开市有日,货物有禁,地点之遥,而且每年开市次数少,时间短,根本不能满足土尔扈特及蒙部人民的经济交流的要求。随着也先势力“求大元一统天下”的土木堡之变阴谋逐步破产,明朝对土尔扈特人民及蒙部人民也做出了让步,由1年1—2次的贡市、互市、马市、馆市、民市,遂改为3个月1开的季市,蒙汉人民还是不满意,又改为“月市”。月市也不能满足人民的要求,又改为5天1候市(因5天为1候)。中国现在部分地区5天赶1集的由来在此。这是土尔扈特及蒙汉人民强烈要求的结果,它有助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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