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元宵节习俗 新风旧俗共迎春
福建简称为闽,闽南即指福建的南部,地域上的闽南包括厦门、漳州、泉州、龙岩。但从地域和文化等多方面来说,闽南特指的是泉州、厦门、漳州三地。 闽南作为一个特定的文化传承下来,其影响实为深远,受其他方言影响之地也通行闽南 语,也是有着大体一致的文化认同,因此他们也同属闽南根源,我们即可称其为泛闽南。
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古代以正月十五为“上元”,七月十五为“中元”,十月十五为“下元”,合称“三元”,据道家的说法,上元乃大官赐福之日,居“三元”之首。泉俗素称“上元小年兜”,十分隆重,在正月初一再次掀起一个节日的高潮,自朔至望,为春节的系列民俗活动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如今的元宵佳节已成为闽南人与“三胞”团聚的“团圆节”,有首《元宵月正圆》的闽南歌谣唱道:“闹元宵,月正圆,闽台同胞心相依,扶老携幼返故里,了却两岸长相思。热泪盈眶啥滋味?久别重逢分外喜!闹元宵,煮汤圆,骨肉团聚满心喜,男女老幼围桌边,一家同吃上元丸。摇篮血迹难割离,叶落归根是正理。”
元宵节的应节食品是“元宵丸”,此食俗始于宋代。闽南地区的元宵丸闻名遐迩,其制法独特,以炒熟的花生仁去膜捣末,加上白糖、芝麻、蜜冬瓜、金桔泥、拌以焗葱白的熟猪油、香蕉油(香料),捏成丸馅,沾湿后置于盛有干糯米粉的盘中,反复数次滚转而成,煮熟后食之香甜而不腻嘴,是日以元宵九汤供祀祖先、神明,谓之祭春,并作家人早餐。元宵节吃元宵丸,取其圆形,寓有全家人团圆、吉利、美满之意。
闽南元宵节的习俗不少,如泉州旧时郡城、晋江、惠安一带,要“请替身”、“过关限”。所谓“替身”,是指能立置的小蔑纸人,家庭主妇要先略备酒菜敬祭,并念道:“吃肉紧迫迫,吃酒跑溜溜,吃主人酒菜,替主人消灾。”然后焚烧掉。有的还要用红纸剪成或扎成一个城门样的关隘,再举行一个过关仪式。这是春节系列民俗活动结束前夕,再一次祈冀在新的一年里消灾消难,前途光明。
沿海一带未成年女孩还时常结伴祀“棕蓑娘”,其时要备好食品及一寸长的小红绣鞋一只或小衣衫一件,到厕所内上供,祝曰:“棕蓑娘,水芒芒(容貌美),教阮绠(织),教阮纺。教阮绠布好布边,教阮做鞋好后跟。教阮举大针,补大裘;举针仔,挑绣球。举剪刀,剪花样,剪得照人照人样。”其供品或边祝边吃,或祝毕带回,小红鞋或小衣衫则要焚化。此“棕蓑娘”当为全国许多地方所敬妃的厕神紫姑。《显异录》曰:“紫姑,莱阳人,姓何名媚,字丽卿,寿阳李景纳为妾,为大妇曹氏所嫉,正月十五日夜,阴杀之于厕间。上帝怜之,命为厕神,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于厕间迎祝,以占众事。”泉州未成年女孩敬把“棕蓑娘”,在于祈求来日心灵手巧,精于女红,与全国其他地方占蚕桑、占姻缘、占得子等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