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关于规则演讲稿范文
不需要禁锢欲望的冰冷镣铐,一点点提醒也应当使我们立即迷途知返;不需要鲜血淋漓的惨痛教训,一点点打击也足以阻挡我们迈向罪恶深渊的脚步;不需要纠缠一生的无尽悔恨,一点点不安也必将成为我们心头难以搁置的痛苦。法总能以它雷霆万均的手段将我们及时地从毁灭之路上拉回,又给我们留下难以磨灭的人生烙印,处于花季的我们,真的伤不起。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只是生活在它所维护的和谐安宁之中,我们也许渐渐模糊了它的界限,忘了它其实与我们息息相关。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受《宪法》的保护,在我们一天天成长的过程中,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始终伴我们同行,当我们长大后,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就更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交通法》……它们共同维护着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们年老时,还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我们不离不弃。由此可见,法律始终贯穿我们的一生。因此,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青年,就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法律有时又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与我们玩着忽远忽近的游戏,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放下防备,忘了触怒厄的危险。当你因一时冲动参与打架斗殴,想想那些被鲜血玷污而永远停止跳动的胸膛;当你因一时诱惑而开始偷窃抢劫,想想那些被金钱蛊惑而永远失去自由的双手;当你因一时愤怒而实施打击报复,想想那些被仇恨蒙蔽而永远闭上了的双眼。一旦你触犯了法律的威严,沾了违法的人生污点,你的背脊就再难挺起。法律与我们的人生幸福息息相关,我们离不开它的保护,也承担不了违反它的后果。法律,永远是我们伤不起的规则。
作为一名合格的青少年,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大前提下,还应该做一名遵守校纪校规的中学生。与国家法律一样,校纪校规也是一种行为规范准则,它与国家法律在不同中也存在着许多相同点。前两年,我校曾有十几名同学伙同社会青年持械聚众斗殴,幸未酿成严重后果,否则他们将会抱恨终生;还有的同学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谩骂他人,其实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还有一些同学深夜翻墙外出上网,或者小偷小摸等等,这些行为严格的讲都已经是违法行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主要是由于学校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我们实施了保护措施。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中学生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做文明合格的中学生。
同时,我们在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当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种“忍气吞声,打落牙龄往肚子里咽”和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应当做到:法律提倡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有看鸿鹄之志,期待着鹏程万里的一天。如果我们连做人的基本底线都不能遵守,更何谈未来,何谈明天!同学们,法律永远是我们伤不起的规则,让我们共同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护法,有理想、有目标的好青年而努力奋斗吧!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树立规则意识,你我同行》。
在全国开展“八荣八耻”道德风范教育之时,沐浴在道德阳光下的我深切感受到了作为新时代中学生,我们应培养并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现代生活的多样性,给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无论怎样,都不能突破做人的底线,都不能颠倒是非,以耻为荣。但是仅仅知道“八荣八耻”的内容是不够的,能分清什么是哪些是“荣”哪些是“耻”还不够,我们更要树立规则意识,遵守这些道德规范并把它内化为一种自觉意识。我认为这才是“八荣八耻”能真正贯彻的关键所在。
规则意识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需具备的一种意识。但中国人恰恰缺乏这种规则意识。“冠生园月饼”事件,“房地产买卖”黑幕……商场里的“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永恒规则一次次被打破。而我们的甲a赛场呢?“假球”“黑哨”也无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乘车不买票,不排队,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更是随处可见。我们每天随意的走在街上,仿佛踏入了毫无规则的“动物世界”。正是因为平时不注意规则,忽视遵守规则习惯的养成,中国人在国外的不文明行为屡有发生,给国人的形象抹黑。以致在中国人出境游的主要目的地国———法国、德国、日本、泰国、新加坡等地出现用简体中文标出的警示牌:“中国人,便后请冲水”,“请安静”,“请不要随地吐痰”……当游客成为中国的最新出口品时,“中国人”却成了不文明的代名词。
所以有规则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有位教育家曾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在其思维习惯中所存放的道德资本,这个资本会不断增长,一个人毕生可以享受它的‘利息’。中国知名品牌海尔,在它的厂区上下班时工人走路全部靠右边走,没有其他企业员工潮进潮出的现象,完全按交通规则。遵守规则于一个企业的发展如此重要,何况是一个社会呢?社会是一个整体,人与人之间遵守规则,会使生活变得愉快、和谐和安定。
规则意识的最高要求是遵守规则成为人的内在需要。在这种境界中,遵循规则已成为人的第二天性,外在规则成为人的内在素质。从规范向素质的转变,对于个人来说,意味着规则不再仅仅是一种外在强制,从而在某种意义上使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按孔子的话来说,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大家可能觉得这种要求太高,因为能达到这种境界的是孔圣人。其实不然。在国外,几乎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曾经讲过这么一件事:“我有个中国同事在联合国任职,他的孩子从小在瑞士长大。有一次大家在日内瓦湖上划船,我们代表团有个成员喝完可乐以后,顺手就把可乐瓶仍到湖里了,这在国内司空见惯。可是这个在瑞士长大的小孩当时脸色都白了,告诉了他的母亲,好像扔可乐瓶的人犯了很大的罪恶似的。”还有这样一个真实的事例:一群德国大学生做了一个实验,在德国科隆一条街上的相邻两个电话亭分别贴上“男”、“女”字样,然后躲在暗处观察,结果七八个德国男子在贴有“男”字的电话亭外排队,而贴有“女”字的电话亭却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