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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指导线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都没有了,还谈什么企业工资指导线呢?


2016年7月之前,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省份,仅有天津、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5个,8月份以后,又有海南、河北、四川等其他14个省份陆续发布,时至今日,剩余的一些省份还没有发布。

那今天我们就提出个问题:企业工资指导线这个制度,究竟还有没有必要继续执行?下半年发布甚至接近年底了发布,对企业2016年度的工资调整还有什么样的指导意义?

我们知道,企业工资指导线这个制度,始自1997年的试点,1999年在全国全面推开。我们也知道,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各个省市自己提出,之后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该制度的推行,当初是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项制度。每年的指导线公布以后,要求企业依此为参照,确定自己的工资增长幅度。

对于这个推行了18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现在看来,可谓问题多多,突出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工资指导线作用的可有可无问题。公布的这个企业工资指导线,只起到“指导”作用,没有强制约束作用。所以,企业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不会监督它的具体落实。就制度规定的五种情形而言,前三种情形应该增加工资,后两种情形可以不增或负增长。企业困难不涨工资可以理解,但效益好的企业应涨而不涨,由谁来管?

其次,它成为垄断国有企业上涨工资的借口。1999年,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工资差别不大,18年后的今天,垄断国企的职工平均工资已是民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到三倍。经木子斫对18年来的工资增长测算,山东省前18年的年均增长为13%,而国企年均增长为21%,民企年均增长仅为9%,国企要比平均值高8个百分点,而民企比平均值低5个百分点,比国企低12个百分点。

其三,成为政府事业单位增加收入攀比的理由。每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以后,都会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包括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人员,他们自然心里也在想,企业职工的工资年年涨,我们的工资为何就不涨?今年的企业工资基准线这么高,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涨工资啊!

其四,民营企业没人会听也更不会去执行。从职工就业情况来看,除大约两成在国企外,其他的八成都在民企,按全国3亿职工计算,国企现在大概有6000万人,非国企大概有2.4亿人。一个制度的推行,只对占两成的国企发挥作用,而对占八成的民企不管不问,这样的制度还能体现公平吗?据调查,90%的中小企业工资增长缓慢,根本达不到工资指导线的标准。

其五,每年工资指导线公布的太晚太迟。据说各级政府的人社部门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调查和核定,从姗姗来迟的公布时间来看,也许真的是这样,过去还有个别省份在上半年公布,大多数省份在下半年公布,从今年的情况来看,除了下半年公布的省份之外,一些省份直接就不再公布。

从以上分析的五点来看,彻底取消企业的工资指导线制度,已经是时候了。一个只对少数企业、少数人有利的制度,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要么干脆取消,要么推到重来,对这一制度进行彻底改革。

看来,对企业工资的问题,光“指导”是不行的,还必须“强制”才行。就目前的环境来讲,“指导”性的制度,一定如同雨后的彩虹,只是给百姓片刻的视觉享受,不可能执行到位。

另外,现在企业的日子,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的制造企业,用“哀鸿遍野”并不为过。这样的形势下,应该让这些就业安置的主阵地,先活下来,政府是否应该给这样的企业补贴一点,或减一点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都没有了,还谈什么企业工资指导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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